在中国劳动法中,规定了员工与雇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。如果员工与雇主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则可以视为口头协议,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隐患。
一方面,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,那么员工对于自己的工作内容、工作时长、工资待遇等方面就很难要求雇主给予合理的保证。同时,如果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出现了争议,员工也很难主张自己的权益。
另一方面,如果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过长,那么就可能触犯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,导致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91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或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约定具体事项的,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,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支付劳动者匹配的劳动报酬,并按照劳动者要求项目下达工作任务,并对劳动过程和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况进行记录。
因此,如果员工与雇主超过一个月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则雇主应当按照员工所做工作的性质和类别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,并且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后,应当立即安排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相关事宜。
总之,三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未尽出记录,因此员工可以要求雇主给予相应的补偿,但是否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。如果未能在与雇主协商中得到有效解决,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。
今时律所网 湘ICP备2021011300号-4 网站地图
Copyright 2023 lvsuo.com.cn All Rights Reserved